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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瀏覽伊莉時速度太慢或無法連接,可以使用其他分流瀏覽伊莉,www01.eyny.com(02,03)。 本帖最後由 waroro 於 2011-1-18 01:58 PM 編輯
基督徒不是很會引申聖經的話?
血肉本來就分不開,小孩都知道,不相信萬能的神子會不知道。
但碰到為滿足自己口慾吃肉,並找理由合理自己,不但引申沒了,還忽略清清楚楚的經文。
再貼一次,這些都是聖經說的,不要說沒看過。
大大可以不相信我說的,但是聖經就是這麼說... 經文夠清楚了吧,根本不用引申。
申 14:8 豬,因為分蹄卻不反芻,對你們就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喫。
羅馬14:21 無論是喫肉,是喝酒,或是甚麼別的絆跌你弟兄的事,一概不作纔好。
創 9:4 惟獨肉帶著生命,就是帶著血,你們不可喫。
利 19:26 你們不可喫帶血的物;不可占卜,也不可觀兆。
申 12:23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喫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生命與肉同喫。
申 12:25 你不可喫血,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因為你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撒上 14:33 有人告訴掃羅說,百姓喫帶血的肉,得罪耶和華了。
詩 50:13 我豈喫公牛的肉,或喝山羊的血呢?
但 4:12 樹的葉子華美,果子甚多,可作眾生的食物。野地的走獸臥在蔭下,天空的飛鳥宿在枝上,凡有血肉的,都從這樹得食。
申 28:31 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你必不得喫牠的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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