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後登錄
- 2024-5-1
- 在線時間
- 0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16-8-18
- 閱讀權限
- 80
- 精華
- 0
- UID
- 7657884
- 帖子
- 11046
- 積分
- 34506 點
- 潛水值
- 170010 米
|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18-12-22 01:47 AM 編輯
誇張!著名火鍋連鎖店「肉多多」,遭員工爆料為奪得1111人力銀行舉辦的「2018最感人工作貢獻獎」獎項,幹部每天盯員工投票還「催票」,連出國、已離職未退出line群組也不放過,甚至訂出累積10次未投、即發出離職單的罰則。諷刺的是,在員工的全力灌票下,該店推薦的店長果然以一萬六千多票奪得門市銷售類首獎,並獲得11萬的個人獎金。員工痛批:「變相灌票,向心力不是這樣去湊成的!」舉辦該競選活動的1111人力銀行表示,業者作法恐「悖離辦此活動的用心」,但因另有5成評分是來自社會各界代表組成的專業評審,相信結果不因灌票行為走偏。台中市勞工局則說,業者若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最重可罰100萬。
111人力銀行為表揚各行各業對社會的貢獻,特舉辦「2018最感人工作貢獻獎」競選活動。於11/1~11/30公開票選出優秀名單,並經專家評審出11項最感人的工作者。每人除頒發新台幣11萬元獎金外,其感人的事蹟,將於各大媒體報導,並拍攝成影片,在YouTube、Facebook及人力銀行11TV長期播放,彰顯人性價值,讓年輕人更樂於工作,努力回饋社會。評分標準,一半來自網路投票,一半來自專業評審的評分。
在「肉多多」火鍋台中一家分店工作的A小姐投訴,公司派主管參賽,一開始沒什麼人投票,因此集團董事長規定每人每日都要投票,少投一次就發一張「溝通學習輔導單」,累計10張輔導單換離職單,每日晚上10時左右未投票者,就會收到line、或電話通知「催票」,就連出國在外、已離職未退出line群組的同仁也不例外,非常誇張,而且嚴重影響同仁意願及生活作息,有同事因此收到一至十多張不等的輔導單,有人因受不到壓力只好離職。
根據A小姐提供公司內部line群組對話,公司主管下達的指令包括「傾全集團之力支持3位侯選人」,另要求各級主管「每天提醒進度」,另提醒「誠實原則,沒投票會開一張輔導單,不誠實最少一大過」
本月14日票選結果出爐,肉多多推薦的3名主管,分別在而在門市銷售類及餐飲服務類英雄榜上榜,且在全體員工的灌票下,肉多多新店民權店長徐泓佑在門市銷售類以一萬六千多票獲得第一名,遙遙領先第二名一萬二千多票。另二名主管也以一萬七千多票及一萬六千多票,分獲餐飲服務類第一及第二名。
拿到11萬的得獎店長徐泓佑在活動官網分享得獎見證時說,「多替客人想一想,從來就沒有『澳洲來的客人』這回事」自己多次成功化解客訴,讓顧客成為死忠支持者,不但是他進「肉多多火鍋」3個月升上店長的關鍵,也是這次1111人力銀行「最感人工作貢獻獎」出線的重要原因。至於11萬元獎金的用途,徐泓佑說:「剛出生7個月大的兒子,他的奶粉錢有著落了。」
肉多多火鍋店徐姓經理強調,line員工去投票,只是「提醒」他們,員工不會單純只因沒有投票就收到輔導單,該公司的管理原則是依六大項缺失,包括衛生管理、食品安全、服務態度等,收到輔導單的同仁也有可能是違反相關規定或者被客訴,但他也不諱言,收到15張輔導單的同仁,會讓他「畢業」。
台中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曾傳銘說,勞工在下班後被賴要求處理公務,或者被要求做工作範圍以外的事務(如上網投票等),可依自己意願決定是否配合,若公司不顧及員工意願,強行要求或懲處,可向勞工局檢舉,該局會稽查制止公司不當行為。而勞工若因此離職,也可向雇主要求給付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若雇主經輔導後仍不改善,且迫使勞工「被離職」,卻未預告及發給資遣費 ,經勞動檢查屬實,未給預告工資,將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6發給條規定 ,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未發給資遣費部分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 ,處25萬元以下罰鍰。
1111人力銀行公共事務部暨職涯發展中心總經理李大華說,之所以會辦這個活動,是希望鼓勵在職涯中用心付出的人,希望他們的付出被看見,發揮正向的影響,讓社會更好。主辦單位是一個開放的平台,無法去控制公司要怎麼做,在參賽機制上,已做了相對公平的設計,雖有5成來自網路投票,但有5成來自專業評審的評分(聘有16名社會各界代表),相信不會因灌票行為而走偏。他認為,該公司或許是重視員工、重視公司文化,希望認真被看見,這都是正向的,但無論如何都不該造成員工壓力、影響員工福利,那就有悖1111辦此活動的用心。
《蘋果》在台中市街頭隨機訪問3位上班族,他們對肉多多公司這種既催票、又訂出罰則的作法異口同聲表示:「不合理!」、「無法接受!」,從事服務業的程先生(24歲)痛批:「公司這樣做違反勞基法、太誇張,如果公司強迫我這麼做,我會選擇離職,與其每天處在這種壓力下,離職會比較開心,而且,如果一定要員工這麼做,這家公司一定不是什麼好公司!」
從事航運業的劉先生(29歲)則說:「如果因為這樣(沒有依公司要求投票)就要我離職,就讓它(公司)fire(解僱)吧,但我會找可以發出正義之聲的管道去申訴!」... |
附件: 你需要登錄才可以下載或查看附件。沒有帳號?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