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普通混混的打架姿勢分析
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b0920075 發表於 2011-12-26 09:37 PM

本帖最後由 b0920075 於 2011-12-26 09:44 PM 編輯

回復 13# evangel7


    我寫這篇的原因是想藉由親身體驗讓大家了解什麼是動手、逃跑的最佳時機。至於你說的擺什麼架式,當你太過明顯表示自己有點底子或是抵抗時,反而會引起注意,進而被包圍、挑釁(混混對於會武術的人特別有感覺),這樣不如先裝作不會半點東西,降低戒心,動起手來成功機率大很多,逃跑也更方便。(擺了架勢反而被打一頓還蠻慘的)如果你真的擺架式,只能說你太有自信或太白目。要用格鬥基本警戒式也不能太明顯,最好是假裝摸下巴之類。(手就可以不透漏訊息的放置防衛位置)知己知彼,百戰至少不會輸的太難看。...<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b0920075 發表於 2011-12-26 09:39 PM

回復 14# 流浪的小狗


    其實我本人也不喜歡動手打人,我只喜歡看實戰性武術,但附近有點亂,學起來總是好的。不知你說的一般人用不起來是啥意思?

123717111 發表於 2011-12-26 11:14 PM

我同意
這類的分析極具必要性
不清楚其重要者先別貿然批評

tab789789 發表於 2011-12-26 11:19 PM

看到前戲部份我笑了,正所謂一招半式闖江湖 ,一刀一拳就夠了,那這麼多花樣,

b0920075 發表於 2011-12-26 11:25 PM

回復 19# tab789789


    對,江湖上一刀一劍就夠了(單只鬥毆),但我就搞不懂,那些混混的開場動作還真多,而且毫無意義。<br><br><br><br><br><div></div>

123717111 發表於 2011-12-27 05:15 AM

假如一對多的話
我會盡可能不讓身後有敵人
根據經驗"彈踢"相當有用
將腳放鬆不要有前制跡象
朝正前方像鞭一般的甩出
比正踢還快
踢擊下陰效率相當高 (踢下陰專用)
就算單純練這招(單然假如單純練這招你被近身就...)
在實戰中絕對能讓你戰相當高的有勢
順帶一題我的教練能用這個同時對付四個學跆拳的

123717111 發表於 2011-12-27 05:24 AM

假如被近身的話可以進行埋身搏擊
也許與正常武者決鬥時這相當危險
但對那些混混相當有效
因為他們的肘技緩慢 (而且有些人根本不知道用肘)
將身體壓低  埋入對方手臂的距離 (這瞬間最危險)
等你開始連續重擊後  他們多半沒進行抗打訓練 所以幾乎無法還擊
無論你使用的是  連環沖錘(連環沖拳)  或連續刺拳
在攻擊時記得保持前進直到對方倒下
並且保持"攻擊的雙手在身體前方"的安全策略  (所以不建議勾拳)...<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123717111 發表於 2011-12-27 05:44 AM

最後是大原則"保持移動"
在被圍攻時保持移動是相動重要的
一來能讓戰況掌握能力低的敵人混亂
二來防只對方做出組織性的攻擊行動
最後還能降低被抓住的機會(被牽制在打鬥中是致命的)
所以我不太建議抓別人頭髮或鎖喉用在被圍攻時
而飛膝和肘則是我比較喜歡的戰術 (因為快速移動時相當方便)
假如使用抓髮或鎖喉時記得搭配其他的攻擊
例如:踢下陰 攻擊上腹  手刀砍斷軟肋 插眼.....等
然後快速切換攻擊目標
以給對方最高效率的感官破壞為優先 (用指甲劃開對手眼球等)(或重擊耳膜)(踢下陰)
用普通的拳腳有時候對方還會爬起來   但當他看不到時爬起來有沒用
我能分享的就這些了...<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b0920075 發表於 2011-12-27 09:29 PM

回復 23# 123717111


    說的比我好,我也認同ㄧ對多的時候背面不能有人。移動迅速是被圍毆防身的重要關鍵之ㄧ。

shadowangel0810 發表於 2011-12-28 07:15 AM

我是新竹人,對於有人說給警察處理,那還是算了吧
之前就有在早餐店吃東西的時候,剛好有十幾個人再拿刀互砍
旁邊店家報警之後,警察大約40分鐘才到
而且警察局到事發地點的距離,幹!!用走的都不用15分!!!<br><br><br><br><br><div></div>

b0920075 發表於 2011-12-28 05:28 PM

回復 25# shadowangel0810


    這警察也太混了吧!還是他迷路?希望您小心點,別被誤傷了。

aj7190 發表於 2011-12-28 05:33 PM

我也這樣絕得  武術本來就不是用來挑性的
不過真的遇到危險   防身是免不了的
但沒事還是少去招惹   天知道哪天會不會有哪個小混混有帶槍
到那時武功在好也沒用ㄚ

b0920075 發表於 2011-12-28 05:38 PM

回復 27# aj7190


    不好意思,這位仁兄,我本人天不怕地不怕,只怕三樣東西(事情):親人、女孩子哭,和您的封面照,鳥類!可否換一下您的照片?我連打字都不敢看。

shadowangel0810 發表於 2011-12-28 05:49 PM

回復 26# b0920075


    警察局門口出來左轉到路口再往右邊看就有了
這樣警察都能迷路,我只能說現在養的都是白癡吧

philbertso 發表於 2011-12-28 06:39 PM

回復 9# b0920075

有打架經驗都應該唔會你上述的動作..........掛....<br><br><br><br><br><div></div>
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