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LOL帳號儲值2萬元 罵人被永久停權一毛拿不回
本帖最後由 pavabaca 於 2017-4-4 08:36 PM 編輯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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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有名玩家為了電玩遊戲《英雄聯盟》儲值2萬元,卻因頻繁辱罵他人遭業者永久停權,但他認為自己的行徑並未違反主管機關經濟部公告的「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規範,提告要求業者恢復帳號,並賠償2萬元,但法官認為男子行徑確實符合「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之情節,業者鎖帳有理,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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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經濟部公告之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內容,當玩家有以下行為時,業者可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玩家後,立即終止契約: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經營《英雄聯盟》的遊戲業者競舞娛樂,則在會員契約中規定玩家不得利用本服務傳送、發表涉及辱罵之文章或圖片......,若有重大違規,給予永久停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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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名玩家的2個帳號,都因辱罵他人在去年4月、7月間遭永久停權,但他認為,就算他有部分不當言語,也不符經濟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中,所規範之遊戲公司可逕行終止契約事由,競舞娛樂違反政府公告內容,需恢復帳號並賠償精神撫慰金。
競舞娛樂則說,這名玩家多次在遊戲中對他人嚴重人身攻擊,電腦系統查知後,對他採取漸進式由輕至重之處罰,但他仍持續辱罵他人,才將他永久停權,處置並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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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認為,從業者提供的資料來看,這名玩家在遊戲中大量連續攻擊其他人,其中一個帳號,在去年3月時,先因不當發言在2天內被2度禁言共35場,1個禮拜後又被停權1周,4月時再被檢舉發言不當,才遭停權,另一個帳號也是類似情況,行為確實違反會員契約且情節重大,業者依此契約永久停權並無不妥。
高雄地院也認為,這名玩家行為符合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之「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今年3月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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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玩家也蠻厲害的 因為罵人被禁言了那麼多次還不改
這下被永久停權了 整個GG了 儲值的2萬元也沒了
玩線上遊戲千萬不要認為罵人沒事 就算你不吃上官司 遊戲公司也會因為你罵人將你停權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遊戲都有他的遊戲規章,如果同意的話違反了被鎖帳號也是自己要負責 所以說就不要嘴砲 反正被索G射賺最多 妳就是會繼續玩繼續買QQQQQQQQQQQ 還好啦~~~~
被他人身攻擊的玩家 若對他提告
他會虧更多LOL 個人覺得就算很氣也不要打字罵出來 而且也先停幾天再來才永鎖<br><br><br><br><br><div></div> 噗噗 忍一時分平浪靜
退一步不用再花錢儲值
花這麼多錢 忍點 別嘴砲
我覺得沒事還是少嘴一點
對多數人都會有些幫助der 以鼓勵代替辱罵,勝率大大提升{:32:} 希望可以多點這些案例,讓嘴臭的能早日減少....,要消失實在太困難了。 嘴臭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希望嘴臭的可以越來越少<br><br><br><br><br><div></div> 這個只能說罰的好!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起到威嚇作用...讓其他小屁孩噴人前得三思 儲值2萬塊只是代表你自己願意付出2萬塊在這遊戲上
並不代表你可以在遊戲上嘴砲和罵人
實在不懂這兩件事情有甚麼好一起比較的
嘴臭自有法院醫 花錢不代表你可以無視遊戲規則
這我覺得遊戲管理做得很好
有本事 就把遊戲買下來 那你想怎麼罵都可以 也不會有人封你號{:32:} 感覺可以給他永久禁言
也沒有必要永鎖吧
畢竟玩家還是有花錢在上面
不知道之後會怎麼判 打遊戲就打遊戲,嘴人做什麼?嘴一嘴就會贏嗎!!?只能說虧大了!<br><br><br><br><br><div></div>